消費者懷疑商家賣的是樣機 商家稱只為方便管理
  96128熱線:市民反映,在商場買的電視,搶購價999,但收據的商品屬性里寫的卻是樣機。
  本報記者 華商響網記者 黨兆昱實習生 白迪核實報道:剛買的電視機,收據卻寫著“樣機(庫位)”,消費者懷疑商家給了自己一臺樣機。
  商場解釋說,銷售的都是正品電視機從未開封過,標註樣機庫位只是商場的一種儲存方式。
  市民:新電視收據寫“樣機”
  8日,家住二檯子的鄧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,稱自己新買的電視機卻寫著“樣機”,心裡覺得特別不得勁。
  鄧先生告訴記者,1月5日,他在一家百貨商場買了一臺32寸的促銷電視。
  據他回憶,在購買的時候是因為看中了牌子上標註的999元搶購價,一共只有30台。售貨員當時也沒說是樣機還是正品。“我也沒看收據,結果到家發現收據上‘商品屬性’一欄上標註著‘樣機(庫位)’。我買的是新電視,怎麼給我台樣機呢?第二天我就去找他們了,結果也沒給處理。”鄧先生認為這是商家在玩“文字游戲”。
  商場:寫樣機庫位是為方便管理 都是正品電視
  8日11時20分,記者來到該商場,鄧先生拿出了自己的收據,可以看到產品屬性一欄中寫著“樣機(庫位)”字樣。
  銷售給鄧先生這臺電視的王經理表示:“在我們的送貨系統中,沈陽物流中心有正品庫和殘機庫。在商品屬性歸類時,只有這個‘樣機(庫位)’的欄目可以選擇。這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,我們的門店系統都叫做樣機庫位。打印出來的票據才會是樣機(庫位)。”
  王經理表示鄧先生購買的這款電視並不是擺在商場中做演示用的,在信息儲存中完全沒有顯示數據,這個也可以找技術人員進行核實。而鄧先生本人對產品的質量也沒有異議,只是糾結於“樣機”兩個字。
  “我們打得是樣機庫位,但這些貨品絕對都是正品。這隻能說是我們在工作中還不夠細緻。不存在有欺詐消費者的情況。”王經理說。
  商場對因此給消費者帶來的誤解表示了歉意,並賠償了鄧先生200元的出租車費的損失。
  律師說法:商家存在不妥之處
  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王澍表示,商家應該對商品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,商家目前所出示的單據中確實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會,商家存在不妥之處。
  為了商家的信用,還是應該更嚴謹。
  有線索歡迎上新浪微博@美好的晴晴  (原標題:999元搶購新電視 收據寫“樣機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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