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記者李岩實習生李曉迪
  閱讀提示丨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今年7月發出的“取締令”,無疑讓鄭州黃河沿岸的“漁家樂”走向了一個命運的十字路口。社會多方對它們未來的關註,也在持續熱議中,不少人士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。
  不管是支持全部取締還是規範發展,他們大都有一個共同的立場,那就是當前鄭州黃河“漁家樂”不能再這樣存在於法律的“灰暗地帶”了。
  【追問】
  能否施行經營準入,控制總量?
  網友“一介書生”說,不管現在的“漁家樂”是否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,從發展的角度來看,都有必要限制總量,將它們對環境的污染降低到一定的限度內,“限制總量需要實行準入制,這就像是商品房限購一樣,改變現在漁民想買船就買船,想經營就經營的隨意性”。此舉照顧到了現有漁民的利益,具有較高的可行性。
  對此建議,鄭州市惠濟區文化旅游局有關人士認為,這是規範“漁家樂”的一個辦法,但負責海事、漁政業務的鄭州市惠濟區交通局、農委及河務部門有關人士則表示,這些船隻本身就是非法,早該全部清理,施行準入沒有意義。
  能否制定行業標準,介入規範?
  大河報記者查詢發現,在山東省青島、日照等地,旅游部門曾公開發佈“漁家樂”行業標準,對漁家樂的經營全鏈條軟硬件進行標準化。通過監督施行,提高當地的環境保護水平和旅游接待水平。該標準受到國內不少媒體轉載報道,具有較高的知名度。
  也有市民就此提出建議說,鄭州應該借鑒這些先進經驗,因地制宜,制定地方標準,對黃河沿岸的鄭州“漁家樂”進行規範。通過市場的優勝劣汰,讓最規範的“漁家樂”發展壯大。
  對此,鄭州市惠濟區文化旅游局旅游科副科長孫文周說,他們曾考慮過這種做法,併在南裹頭進行了一定探索。“包括污水入池、廚房上岸、垃圾入桶、引導各種證照辦理等,我們甚至還給漁民設計了服裝。”他說,這些要求,雖然不如沿海地區的詳盡,但也算是比較具體了,但囿於多種原因,並不能很好執行。“比如漁民、游客的不配合,比如黃河防汛的要求等,都是我們左右不了的。”
  鄭州“漁家樂”,到底能否轉正?
  本報報道以來,有關“漁家樂”未來發展走向,不少網友都很關註。不管是支持取締還是規範發展,他們大都有一個共同的立場,那就是政府的立場必須統一,不能再持以往的曖昧態度,“黃河‘漁家樂’不能再這樣存在於法律灰暗地帶了”。
  “如果取締,那就儘快全部取締;如果不取締,那就應當給這些漁民一個名分。”鄭州一位餐飲行業人士說,“現在是都說非法、但又都沒人管,這是不是意味著政府默認他們合法了?要是合法,為啥又都辦不來手續?”
  “存在就有合理性,‘漁家樂’治理作為老大難問題,對政府有關決策人士來說肯定是一個巨大的考驗。”網友南極星說,對漁民來說,也只有經歷了考驗、陣痛,才會收穫更大更長久的發展,“不經歷風雨,怎能見彩虹?”  (原標題:“漁家樂”問題期待政府智慧解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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